运营商推出新的附加收费,航运市场变革?
由于某些航线上的集装箱即期运价低于海运承运人单位运营成本,航运公司越来越注重向客户收取大量附加费,以在预计的困难时期增加收入。
除了从 1 月 1 日起对往来欧盟进行贸易的承运人征收令人费解的欧盟排放交易系统 (ETS) 附加费(目前每标准箱 14 欧元至 47 欧元)之外,托运人还可以期待在其托运单上标记各种费用。 FAK [各种货运] 基本费率。
这些新收费包括巴拿马运河附加费、战争险附加费以及可能的苏伊士运河附加费,因为苏伊士运河准备将通行费提高约 15%。
除了码头装卸、码头安全、燃油和低硫燃油费用外,托运人还可能被说服向承运人支付所谓的“环保费”,以减少排放。
在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承运人也在提高一些印度港口的文件费和提单放行费等辅助费用,试图在受限制的环境下挤压托运人的最大回报。
马士基表示,从 1 月 1 日起,它将在北欧和地中海的各个港口征收“集装箱转移”费用,以涵盖因各种原因可能在船上进行的重新装载。
举一个例子:对于额外的集装箱运输,如果集装箱原产地是爱尔兰,托运人将被收取每箱 55 欧元的费用,但法国的费用为 150 欧元,英国的费用为 60 英镑。
马士基向客户解释说:“这笔费用是由于额外的集装箱移动而产生的额外运营费用,例如由于目的地或船舶的变化而重新堆放,或者将集装箱从装载堆移到登机口。”
该公司表示,它不包括与海关检查或便利集装箱装卸相关的额外行动,因为这些服务已经包含在单独的费用中。
业务人士表示“我不明白他们如何能够摆脱这种情况,因为很少是托运人导致重新装载,而更有可能是港口轮换的变化,或者线路网络中的转运导致集装箱被重新装载,重新堆放。”
尽管新的重新堆垛费用有其合理性,但它引出了一个问题,即考虑到港口的重新堆垛是在最终装卸中计费的,在实践中如何在船舶运营和线路的商业计费部门之间对此进行监控由码头运营商收取,有时包含在合同中。